万宁市坡头三级渔港项目变更(01号)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万宁市坡头三级渔港项目已于 2025年 06月 0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
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
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
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
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
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现修改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原“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 06月 04日 20时 00分至 2025年 06月 11日 23时 59分,”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 06月 04日 20
时 00分至 2025年 06月 19日 23时 59分”。
4、原“开标时间:2025年 6月 25日 10:30:00时”,现修改为:“2025年 07月 03日 09:30
时”
5、原“开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
心大楼北侧)203”,现修改为:“海南省海
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203”。
6、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 6月 25日 10:30:00时”,现修改为:“2025年 07
月 03日 09:30时”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http:****
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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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南省万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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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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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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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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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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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33号名门广场北区 A座 2001室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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