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发改审批〔2025〕42号景洪市****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 19:17景洪市****
报告的批复
你单位报来《关于给予审批景洪市****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项目建设地点:景洪市****
五、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缮建筑面积1399.95平方米;修缮内容:1外墙刷真石漆,2内墙面、天棚面刷乳胶漆,3斜板改造为真石漆,4室内楼地面、走廊及楼梯间改为水磨石楼地面,5外墙瓷砖墙裙,6走廊瓷砖墙裙,7电路及消防器材老化更换、屋顶雨落管更换、屋顶水箱给水管更换、教学楼新增2盏照明灯、教室更换护眼灯和吊扇(局部)、预留空调插座和相关线路、增加消防指示灯,8门刷漆翻新,9更换局部推拉窗,10楼梯、走廊栏杆油漆工程、消防水管刷漆,11卫生间拆除原墙面、地面、洁具,12卫生间重做天棚、墙面、地面、防水、洁具。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0.4万元;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7月—2025年12月
九、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公开招标范围,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选址发生变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争取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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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