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4〕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
2.2招标项目名称: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2.5建设规模: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起自霍邱县****
2.6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7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内容完成并通过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
2.8招标范围: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路基、路面、桥梁、钢结构工程、桥梁荷载检测、交安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和房建工程等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等及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自****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中心试验室项目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监制)的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运输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4)项目负责人业绩最低要求:自****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中心试验室项目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3.4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
8.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合肥市****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0.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1和8.2。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2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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