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祥河干渠 43+550穿越柳北高速G7212、石祥河干渠 45+500穿越柳北高速G7212、七星支渠 QX0+457穿越柳北高速G7212、大乐分干渠 DL2+731穿越国道 G355、石龙干渠 SL3+700穿越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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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下列六种施工业绩其中至少一项:水利水电工程箱涵或顶管或顶箱涵任一项,或水利水电工程穿越公路的箱涵或顶管或顶箱涵任一项 (已完成的业绩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施工(或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在实施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或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
注: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均认可,但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在本项目评标期间被《信用中国》(http:****)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②在本项目评标期间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招标人约定:
①技术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a.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b.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c.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