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东方大道(太和气体至深圳大道延伸段)道路及排水工程(JZSJ-202504SZ-****)恢复公告
各投标人:
东方大道(太和气体至深圳大道延伸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已于****完成开评标工作,****-6月3日公示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收到异议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已在****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我单位于****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复评。
本项目于****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回复,同意复评,于****下午三点组织原评委在点击登录查看六楼进行复评,现恢复该项目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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