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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华州区2025年设施农业(蔬菜)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陕西渭南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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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渭南市****

一、资格要求

1.建设育苗基地单体原则上不少于4000平方米,年育苗能力500万株以上,配套相关育苗设施设备,并具备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设施农业基地。支持建设连栋玻璃温室、连栋塑料大棚等现代化育苗生产设施,配置自动化育苗装备和温室大棚环境精准调控装备,推广集约化育苗技术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园、设施蔬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项目实施主体。

2.实施主体有强烈建设需求、积极性较高且具备自筹配套资金能力等。

3.实施主体近3年来,生产种植、经营效益持续稳定,对周边群众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能力。

4.实施主体具有合法合规经营资质,信誉度好,无不良记录。

5.实施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动群众增收效果好。

6.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相关项目叠加享受。

二、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后,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任务完成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考察—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由实施主体自愿申请,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在相关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设施农业(蔬菜)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主体,准确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经所在镇(办)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在申报期内携带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实施主体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无叠加享受),一并报渭南市****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

2.申报地址:渭南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华州区2025年设施农业(蔬菜)棚体改造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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