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前期采办包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可研代初设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批复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1)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3)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类设计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类设计资质,和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 既往业绩:****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业绩。业绩要求:包含有增压站建设的长输管道工程,压缩机数量≥2台、规格≥300万方/天且增压后设计压力≥10MPa,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在一个项目中的视为1个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工证书或竣工报告或完工证书或其他验收证明文件等。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 |
2.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评价及用地预审、节地专章编制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评价及用地预审、节地专章编制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 |
3.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允许在当地开展其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 |
4.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文物保护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文物保护评价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既往业绩:****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文物保护评价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完工报告或结算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 |
5.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林业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林业评价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林地可行性报告乙级及以上资质。 | |
6.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地震安全性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
7.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既往业绩:****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评价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完工报告或结算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 |
8.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测量及勘测定界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测量及勘测定界服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 |
9.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地质灾害危害性和压覆矿产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地质灾害评估需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 |
10.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政府报批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或石油加工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
11.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政府报批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既往业绩:****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完工报告或结算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 |
12.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 2025年8月 |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资格:具有省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
13.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分输站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 2025年8月 |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既往业绩:****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工程造价概算审查业绩。且单个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1.6亿元(含)以上。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造价成果页面(含造价成果签字盖章页面)。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17:00:00)至(****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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