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某单位挡风墙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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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挡风墙等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立2个挡风墙,A、B区:8.5米高,24米直径的圆形挡风墙(约90度开口),2个30米高的避雷塔和7型20个5m*5m基座,配套下面需预埋管线。
2、建设地点:(1)新疆和田地区****
(2)西藏阿里地区****
3、招标控制价:****.45元。
4、计划工期:45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等内容)。
6、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须满足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说明)。审计报告正文应有审计机构公章,以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无赋码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资质: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不良执业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人、证、社保合一。
注: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人、证、社保合一,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四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人员需无不良记录,人员业绩需体现人员信息,提供的人员需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材料,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已完成类似一体浇筑工程和本项目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5、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材料,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已完成类似一体浇筑工程和本项目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每天上午 10:00 至 13:15 ,下午 16:30 至 20: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资料中请明确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逐页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企业及人员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附各网站查询截图);
(6)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7)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qq.com(所有通过报名资料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开始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开标室。
2.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3.4法定代表人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的;
3.5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6未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
3.7未提供授权委托人本单位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内社保证明(盖章原件)的;
3.8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开标室。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九、样品:本项目不涉及
十、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十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李玉玮、张书耀、邓学文
联系电话:****、****
地 址:乌鲁木齐市****
十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