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公管联发〔2025〕2号
县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2025〕180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职责清单(2025版)的通知》(文发改联发〔2025〕158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责,经****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职责清单(2025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 西畴县财政局
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职责清单(2025版)
一、工程建设项目类(编号A)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AO1 | 房屋建筑エ程 | 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县住建局 |
AO2 | 市政公用工程 |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县住建局 |
AO3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交通运输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AO4 | 铁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铁路管理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AO5 | 民航工程 | 民航工程 | 民航管理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AO6 | 水运工程 | 水运工程 | 交通运输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AO7 | 水利工程 | 挡水工程、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工程、防洪工程、发电工程、水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其他水利工程 | 水利部门 | 县水务局 |
AO8 | 能源工程 |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工程 | 能源部门 | 县发改局 |
AO9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管理部门 | 县信息通信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 |
A10 | 工业工程 | 机械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食品医药工程、轻工业工程、电子工程、建材工业工程、工业节能工程、其他工业工程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县工信商务局 |
Al1 | 林业工程 | 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湿地保护工程、森林防火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其他林业工程 | 林草部门 | 县林草局 |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A12 | 草原工程 | 草原工程 | 林草部门 | 县林草局 |
A13 | 农业工程 | 农田建设工程、其他农业农村基本建设工程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科局 |
A14 |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部门 |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在职责范围内协调县级及相关部门负责 |
A15 | 地质工程 |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自然资源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A16 | 土地整治工程 |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生态修复 | 自然资源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A17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电部门 | 县广电局 |
A18 | 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 县发改局(县粮食物资储备局) |
A19 | 国防军工工程 | 国防军工工程 | 军民融合部门 | 县发改局(县委军民融合办公室) |
A20 | 重要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 | 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的重要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重要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是指由省级统一建设的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技术平台、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和云安全保障体系、全省统一的共性应用支撑平台、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云政通、云事通等公共基础设施) | 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 | 根据省州级安排执行 |
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类(编号B)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BO1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依法必须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其他依法需要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 | 商务部门 | 县工信商务局 |
三、政府采购类(编号C)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C01 | 政府采购 |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 | 财政部门 | 县财政局 |
CO2 | 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包括政务信息化项目 | 财政部门 | 县财政局 |
四、资源资产类(编号D)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DO1 | 土地使用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自然资源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DO2 | 矿业权 | 新立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已设采矿权上部、深部出让矿业权的情形除外) | 自然资源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DO3 | 林权 | 国有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 林草部门 | 县林草局 |
DO4 |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 |||
DO5 | 农村集体产权 | 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科局 |
DO6 |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 |||
DO7 | 农村集体持有资产收益权转让 | |||
DO8 | 草原交易 | 国家所有的草原使用权、租赁权和牧草所有权出让 | 林草部门 | 县林草局 |
DO9 | 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经营权和牧草所有权出让 | |||
D10 |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 |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 | 供销合作社 | 县供销合作社 |
D11 | 企业国有产权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 国资部门 | 县财政局(县国资局) |
D12 |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 |||
D13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D14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 | 财政部门 | 县财政局 |
五、无形资产类(编号E)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EO1 | 无形资产 | 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 |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
EO2 | 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冠名权有偿转让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县住建局 |
六、医药类(编号F)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F01 |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 药品集中采购、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体外诊断试剂采购 | 医疗保障部门 | 县医保局 |
FO2 | 医药器械采购 |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医疗器械采购 | 卫生健康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七、环境权类(编号G)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GO1 | 排污权 | 排污权交易 | 生态环境部门 |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
GO2 | 碳排放权 | 碳排放权交易 | 生态环境部门 | |
GO3 | 用能权 | 用能权交易 | 发展改革部门 | 县发改局 |
GO4 | 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 | 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交易 | 自然资源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GO5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 |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
八、拍卖类(编号H)
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行政监督部门 | 县级行政监督部门 |
HO2 | 拍卖 |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 | 商务部门 | 县工信商务局 |
HO1 | 抵税财物处置 | 税务部门 | 县税务局 |
九、说明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按照本清单明确的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县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西畴县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监督管理。
(三)政府采购类项目,采购单位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交易。
(四)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国有产权的,鼓励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CA互认”。
(六)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公路、水利、能源等工程,按照主体工程所属行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七)特殊项目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由项目业主申请,明确行政监督部门及监督职责,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同意后进场交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各类项目进场交易资料清单:
1.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所需资料
项目立项文件,招标备案表,招标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招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附件2)。
2.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资料
云南省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及备案表,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附件2)。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资料
指定、授权或委托的相关文件,宗地图、地块位置示意图,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规划设计条件文件,供地批准文件,竞买(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
4.矿业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资料
指定、授权或委托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矿业权出让计划批准文件(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出让地价评估报告(含前期投入报告),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
5.国有产权项目进场交易资料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项目还需提供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6.特殊项目进场交易资料
特殊项目招标备案表(附件1),招标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招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附件2)。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明确需要的资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项目类别及备案进场交易资料并对外公布。
(九)对重大项目、特别项目、应急采购等特殊情况,设立项目受理“绿色通道”,由招标(采购)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场。
(十)其他说明
1.招标备案表中应当注明资金落实情况。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需提供下列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施工招标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需履行审批手续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设计图纸,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招标时提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