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铜川市耀州区艳艳发廊提交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设立申请,经资料审查及现场勘验,该拟设单位基本符合法定条件,现将相关许可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铜川市耀州区艳艳发廊
单位地址:陕西省铜川市****
法定代表人:文春玲
许可范围:理发店
许可证编号:****
公示时间:****--8月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社会服务科反映(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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