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某单位会议室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变更公告(招标编号:****)
一、内容: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00 至 **** 18:00(北京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00 。
现变更为: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00 至 **** 18: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00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某单位。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某单位
地 址:中卫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转 635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中卫市****
联 系 人: 陈强、刘海燕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