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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修订)》(新质量强区办〔2023〕29号)和《关于同意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新市****
一、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拟筹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组织架构
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第一秘书处)与招商新疆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秘书处)联合承担,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
三、委员条件及征集
(一)委员条件
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中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工作;
2.为本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职务;
3.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有意加入该技术委员会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word版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意向委员征集截止征集时间为****。
联 系 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
地 址:乌鲁木齐市****
邮 箱:****@x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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