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经济开发区市**** | ||||
项目地点 | 济宁经济开发区 | ||||
招标内容 | 济宁经济开发区市**** | ||||
招标范围 | 济宁经济开发区市**** | ||||
招标项目规模 | 济宁经济开发区市****,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照明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对全区550个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实施路段为S338线嘉诚路至老赵王河桥、呈祥大道105国道至嘉祥界。将高压钠灯灯光源更换为节能LED灯头光源2000套;路灯箱变及亮化节能控制器10套,及配套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20km,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政策性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75000.00(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 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17: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领取。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09:3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递交。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招标网》(https:****)、《山东招标采购网》(http:****)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人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市文化产业园B栋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红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济宁市****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 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书面形式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开标现场提出 | 即时 | 开标现场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书面形式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济宁经济开发区市****(项目名称)已由 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济开审服字〔2025]2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政策性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市****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济宁经济开发区市****投资估算额:7.5万元 5、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济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市文化产业园B栋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市文化产业园B栋7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30 地点: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25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山东招标采购网》(http:****)上发布。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