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贺州市****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
2、原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竣工日期为:****,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竣工日期为:****。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条的“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且收到承包人预付款申请材料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条的“(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修改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且审查并审核无误后14天内 ”。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09时00分。
6、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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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贺州市****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送审表及第二次澄清公告.pdf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