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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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581,650.03 元 | 1(项) | 581,650.03 元 |
请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比选申请人于****11时00分前在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页面线上完成报价和递交平台服务费,并于规定的线下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根据网站规则,线上报价时只需上传《竞选函》扫描件至平台。未上传《竞选函》至平台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详见附件
1.结算原则: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2.支付方式:第一笔(30%):水电改造、防水完成并验收后。
第二笔(40%):瓷砖铺贴、吊顶/墙面造型、油漆完成并验收后。
第三笔(27%):所有主材安装(橱柜、灯具、洁具等)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
第四笔(3%):剩余3%为质保金,竣工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注:每笔款均以“节点验收合格”为前提。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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