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点击登录查看拟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以下简称“非道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023】18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时做好《芜湖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中关于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以施工工地、工业企业为重点,委托第三方主要对各类在用工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起重机、桩工机械、叉车等开展监督抽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现就镜湖区****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镜湖区****
2.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预算:2万元
4.最高限价:2万元
5.采购需求:
(1)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市****
(2)抽测标准满足 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具备满足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服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出具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具备在镜湖区****
(5)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检测人员应具备开展检测服务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要求检测人员对车辆可以进行操作包括油门踩踏动作(如有需要,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
(6)检测人员需熟悉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的尾气治理的相关知识,提供被检车辆驾驶人讲解检测相关问题的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信用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需分项列明服务内容及单价,并明确总价);
(4)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信用承诺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目 名称 | 服务 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标准 | 备 注 |
2025年镜湖区**** | 镜湖区**** | 响应询价公告文件要求,抽测标准及技术规范满足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 法》。 | ****前完成检测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 共需检测88台 |
2.响应文件提交: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17时止(北京时间);
四、采购人联系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芜湖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五、评标方式
在符合资质和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价产生中标单位,高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采购人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