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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浙江丽水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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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青田县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县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 已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青田县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基本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501-33****-239751 ,建设资金 国企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国企自筹资金占比100% ,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为 青田县****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 126800万元,工程概算126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2580万元。

建设规模:1)青田封门山文旅开发项目旅游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27187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568.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078.87 平方米(其中地上42557.80平方米,地下 43521.07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水世界、室内水乐园、黑暗骑乘、室内雨林、华侨民俗文化游览区、以及相关给排水、综合管线、景观小品、绿化、变配电和弱电智能化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

2)矿山研学中心:总用地面积7613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3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14.22 平方米(其中地上15149.38平方米,地下 4364.84平方米),主要包括酒店客房、配套设备用房、酒店服务用房、洗消间、布草间、以及相关给排水、综合管线、景观小品、绿化、变配电和弱电智能化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

3)青田生态治理及基础配套设施(矿山公园)等。

建设地点:青田县****

2.2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项目后期运营及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泛光照明、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空调暖通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生态治理、森林步道、林相改造等]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自行承担。

2.2.2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除娱乐设施、洗衣房、厨房等另外采购设备之外)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自行承担。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部分其他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泛光照明、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空调暖通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电力(变配电)、自来水、市政工程、生态治理、森林步道、林相改造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2.2.4运营范围:项目运营方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制度的前提下,从事本工程范围内商业(是指:酒店、零售店、餐饮店、休闲娱乐项目、生活便利设施、文化艺术中心等有关的服务)业态的招商、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提供与商业街区****

2.2.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项目审计,负责产权证的办理等(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计取)。

2.2.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一件联办事项)、消防设计审查,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负责由电力(变配电)等单位实施工程的总包管理等(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单独计取)。并协助招标人的权证办理。

本次招标控制价: 105088.3914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101.0882万元,设备购置费:2111.785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0111.9650万元【其中暂估价(包括税金):4509.2780万元、暂列金(包括税金): / 万元,暂估价(包括税金)及暂列金(包括税金)不下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1763.5524 万元。

招标人投资收益:前三年的收益分别为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第四年开始直至运营期满止每年按招标人投资项目的营业收入的11%计算,收益保底价每年1000万元。

2.3 合同期限:

建设期:109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90日历天,含装修期),建设期指含设计、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备案所有时间的总和;

筹备期:90日历天,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至运营期起始日。

运营期:运营期限为【20】年,自本项目筹备期满次日开始计算。

2.4 其他: /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运营单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运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以下(1).(2).(3)之一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5 个;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由运营单位承担。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运营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共2人,其中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各1人):

3.8.1拟派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2拟派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具有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共2人,其中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各1人):

3.9.1拟派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2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6 个,其中建筑工程配备3人,市政公用工程配备3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9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

5.2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口不采用评定分离。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1:青田县****

地 址:青田县****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

地 址:青田县****

电 话:****

行政监督2: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监督3:青田县林业局

地 址:青田县****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

电 话:****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2: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诉受理部门3:青田县林业局

地 址:青田县****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

电 话:**** 电 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青田县****

联系人: 项苏华 联系人: 叶建锋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邮 箱: ****@qq.com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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