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柳陂镇 | 村(社区**** | 组别: | 登记日期: **** | 产权类型: 其他 | 预算总额: 120,000.00元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项目周期: | 项目描述:对柳陂镇山跟前村120亩蔬菜果蔬智慧大棚。大棚道路提升、采摘园游玩配套设施、休闲观景设施、更换已损坏的塑料薄膜,增加大棚散热天窗建设。 | 补充说明: | 项目审查信息 | 项目审查表: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 建设方/村委名称:山跟前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时间: **** 08:30 至 **** 17:30 | 报名地点:柳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 交易时间: **** 09:30 | 联系人:李思佳 | 交易地点:柳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联系人电话:****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对柳陂镇山跟前村120亩蔬菜果蔬智慧大棚。大棚道路提升、采摘园游玩配套设施、休闲观景设施、更换已损坏的塑料薄膜,增加大棚散热天窗建设。 | 资质描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 报名费:¥ 500.00 | 保证金:¥ 0.00 | 最高限价:小写 ****.00 元 | 交易方式: 其他 | 成交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 补充说明:竞争性磋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