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满族乡红旗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 HB025-BH003-SG003)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南大满族乡红旗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建村办公楼1个,二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设面积400平方米,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范围:
(001)南大满族乡红旗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大满族乡红旗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供应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时间 : ****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葫芦岛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七、 其他
供应商领取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项目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电话、邮箱等。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大乡南大山村柴家屯266号
联系人: 王会良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人: 张怡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性、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C*B 2EL LPOC 管理有限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