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街、沈辽路等道路沿线夜景亮化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NZC-ZB-****)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大街、沈辽路等道路沿线夜景亮化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工程包括亮化装饰灯制作、安装及电缆布线、维护、拆除等配套工作。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大街、沈辽路等道路沿线夜景亮化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大街、沈辽路等道路沿线夜景亮化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辽宁众山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
3.4 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9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163.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沈阳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沈阳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大街、沈辽路等道路沿线夜景亮化施工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LNZC-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央大街、沈辽路等道路沿线夜景亮化施工项目。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工程包括亮化装饰灯制作、安装及电缆布线、维护、拆除等配套工作。
2.2.1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2.2.2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2.2.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2.4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2.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3.2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3 |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 |
3.4 | 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3.5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6 |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7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8 |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3.9 |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3.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1 |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163.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 |
6.2 |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
6.3 |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
6.3.1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6.3.2 |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6.3.3 |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上发布。 |
7.2 |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7.3 |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
项目负责人: 梁女士 ****
电子邮件: ****@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奉天支行
开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银行账号: ****801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aliyun.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
联系人: 梁恺丽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桑花区(88)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