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2025年农村道路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银川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庆区****
2.2工程地点:银川市****
2.3工程概况:包括对防汛路、滨南路、新茂路路面、交安设施进行维修。
(一)防汛路
对现状旧沥青砼路面全部铣刨处理基层病害后撒布透层油,整体加铺4厘米AC-13F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5125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62.3立方米,更换及新做标志牌34块,道口标注24根,减速带11.5米,热熔反光标线2005.35平方米。
(二)滨南路
对现状旧沥青砼路面全部铣刨处理基层病害后撒布透层油,整体加铺4厘米AC-13F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6201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212.33立方米,更换新做标志牌61块,道口标注64根,减速带8米,示警柱8根,热熔反光标线1131.55平方米。
(三)新茂路
对现状旧沥青砼路面全部铣刨处理基层病害后撒布透层油,整体加铺4厘米AC-13F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15050平方米,更换路缘石58.88立方米维修更换标志牌29块,道口标注88根,示警柱28根,热熔反光标线263平方米,波形梁护栏1854 米。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04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03 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一标段:防汛路
二标段:滨南路
三标段:新茂路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 2020年 06月 30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工职务(或2 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推荐中标标段的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一投标人在3个标段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为第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直至各标段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年 08 月 0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8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联系人:徐昊然、马小燕
电 话:****
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2025年 0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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