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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公路运力市场化竞价交易公告

新疆哈密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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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公路运力市****公告

(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通过交易平台https:****/进行公路运力市****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二)竞价线路(拦标价竞价)

说明:
1.各配送线路会因终端需求变化导致运量调整,表格中运量为月度计划,最终以上各竞价线路运量以实 际需求为准。
2.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排序,报价低者中标。同一线路最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时,哈密运销公司现有年度承运单位优先中标;若同一线路最低报价两家及以上单位均为年度承运单位,则以报价时间优先中标。
3.参与竞价前需报名,通过车辆信息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报名方式详见第三项第8条)
4.在装卸两端发生安全事故及处罚,均由承运单位承担。

二、参与方式

1.请登录新疆煤炭交易中心官网https://www.xjcec. 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每条线路阳光竞价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

三、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点击登录查看电商平台(网址:https:****)

2.交易模式:公路运力市****

3.交易时间:

****上午12:00-12:20(三塘湖石头梅-新恒顺)

****上午12:30-12:50(三塘湖石头梅-瓜州)

****上午13:05-13:25(三塘湖石头梅-天元热电)

****上午13:35-13:55(三塘湖石头梅-烟墩)

4.交易要求:参与竞价的承运单位根据自身承运能力确定竞价是否满足拉运能力。

5.车型要求:槽子车

6.拉运量:

三塘湖石头梅-新恒顺:4.2 万吨

三塘湖石头梅-瓜州:18.9 万吨

三塘湖石头梅-天元热电:2.1 万吨

三塘湖石头梅-烟墩:6.3 万吨

7.拉运周期:预计****至8月31日。

8.竞价前所属车辆信息报备、查验工作

为保证新增运力的真实性,保障现有运力公平竞争,此次竞价开始报名前参与竞价单位必须提供能够组织的车辆信息,主要信息包括:车号、挂号、车主、车主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表格形式提供至哈密运销公司(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步提供公司资质(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行信息等盖章扫描件)(邮箱号:****@163.com)

车辆信息报备截止时间****18点前。否则在煤交中心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参加阳光竞价(信息表格样式如上图)。
9.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即时发布公路运力市****
四、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合同并启动拉运工作(如电厂有要求签订运输安全协议的需同步签订安全协议)。

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之日起至****。以上线路根据电厂实际需求若出现提前终止配送或延期配送情况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终止或延期。

五、结算方式

哈密运销公司与中标单位按照月度进行运费结算,月底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为依据,次月完成当月物流运费的结算支付工作。

六、考核机制

(一)考核对象

各竞价线路的所有中标单位,执行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考核标准

按照出矿完成率情况进行考核,中标单位出矿完成率大于等于90%时,则视为考核量全部完成。计划发运量以哈密运销公司在千云物流系统每日对中标单位的下量数量为准,出矿量按照实际每条线路当日0点至24点出矿量为准。月度未完成量=月度配送线路计划发运量-月度出矿量。

(1)每日预约量考核:哈密运销公司有权在物流系统当日计划量释放24小时后将中标单位的剩余未预约运量作废并同步设置为共享运量,共享运量可由其他单位抢单拉运,但该线路中标单位的当日拉运量考核基数不变。

(2)月度完成率考核:中标单位当月累计出矿完成率<90%时,针对中标单位未完成运量,疆内每条线路按照5元/吨进行考核;疆外每条线路按照10元/吨进行考核。

(3)中标单位解除合同:中标单位连续7日出现拉运完成率<50%时,或中标单位明确书面告知无法完成本月中标运量时,哈密运销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扣除该线路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物流服务合同。合同解除后,该部分运量可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重新竞价或作为共享运量由其他单位共同拉运。

(三)共享池运量考核

参与共享池抢量且抢到运量的承运单位也要参与考核运量统计,针对抢单后未拉运情况,一车按照35吨,10元/吨的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当月无运费结算的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考核结果及要求

次月10日前,哈密运销公司将对所有中标单位合同执行期内的拉运量进行考核,被考核承运单位缴纳考核金额后,哈密运销公司给承运单位开具对应考核款项的收据后,再进行运费正常结算支付工作。

七、免责约定

若在合同执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的,依据哈密运销公司统计及通知的天数进行核定扣减后核算并免于考核:

1.哈密运销公司通知停运;

2.哈密运销公司临时大幅度增减运量,超出下列范围,在通知天数范围内予以:日需求量≤80车的增减日需求量1倍以上时;日需求量≥80车的增减日需求量0.5倍以上时;

3.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如天气、道路封闭等)影响时。具体考核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物流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为准。以上内容请各承运单位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损害委托单位利益情形的主体,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与以下单位发生过诉讼(包括正在进行的诉讼及已结案的诉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1)委托单位;

(2)委托单位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

(3)委托单位的股东、集团公司;

(4)委托单位股东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

中标单位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与被发现参与竞价时存在前述情形或新发生前述情形的,一经查实,委托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该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对委托单位产生的全部损失。

2.竞价保证金:

(1)每条线路阳光竞价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需经点击登录查看确认后竞价保证金方可原路退还,未竞价成功保证金及时退回。

(2)当线下询问环节,确定多个中标承运商时,参与企业无法发起提现。需点击登录查看询问环节结束,且中标单位按照要求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方可发起提现。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该条线路运费总额10%的标准(具体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收取,承运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承运单位支付给哈密运销公司。

4.合同签订要求:参与竞价的单位,竞价成功后若未按规定时间内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合同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对应场次竞价保证金,同时无法参与哈密运销公司后续半年发布的物流运输线上阳光竞价。

5.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与点击登录查看无关,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请各承运单位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九、联系方式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 鑫 电话:****
联系人:刘 磊 电话:****
杨文玉 电话:****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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