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将乐县****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凡在本县****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 9时0分0秒 至 ****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 9时0分0秒 至 ****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挂牌交易结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作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逾期或拒绝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有意向报名的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了解确认履约监管协议的有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