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石屑采购疑问的回复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公告过程中投标人的相关质疑及疑问进行如下回复:
疑问1:我公司作为骨料制造加工企业且并非矿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恳请贵公司能够充分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认可我公司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理性,允许我公司正常参与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回复:骨料制造企业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赣工信建材字[2021]294号文)-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求-(三)要求,可提供骨料制造企业“项目建设备案、项目土地审批或使用权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或审批文件”中任意一种材料复印件加盖骨料制造企业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疑问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规定,轻型自卸货车不需要营运证。根据 2023年修订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交通运输部相关通知,总质量 4500 千克(4.5 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时,无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此政策自 2019年起实行旨在简化小微货运经营者的审批流程。
回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无需按照该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载具可不提供营运证。
疑问3:参与竞价单位的响应文件是由谁审核的
回复:由评审小组审核,评审小组由在点击登录查看专家库随机抽取的5名评审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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