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全力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渭南市****
一、目标任务
聚焦粮油作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推广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配套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通过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服务,促进农业稳产增收与节本增效。全区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2万亩。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主体资格
按照要求计划在全区****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资格: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无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具有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优先选择纳入名录库管理的主体或各级规范服务组织、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包括农机具、技术和管理人员、技术力量,在能力和时间上能够按照服务合同、协议要求和方便群众、不误农时原则提供服务;作业服务过程必须收集汇总作业数据和作业痕迹,鼓励主体采用现代技术手段记录作业过程。
(二)服务对象
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象可是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也可以是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
(三)补助环节
按照同一项目任务实施区域内,补助标准、补助环节、补助方式统一的原则,资金支持小麦精量播种等急需破解的短板制约环节,支持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生产薄弱环节,支持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相结合的综合性解决方案集成推广应用。对于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的单环节服务,原则上不予补助。
(四)补助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区补助标准,重点补助粮食生产(小麦、玉米粮食作物)托管服务,对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条中耕、种、防、收等薄弱环节进行补助。原则上财政补助不得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面向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全区资金或面积总量的60%,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的补助资金总量不超过10万元,坚决防止政策垒大户。生产环节补助按照“托管面积=0.35×耕+0.26×种+0.13×防+0.26×收”的方式核算服务面积。
(五)补助方式
资金兑付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履约情况兑现补助。面向小农户服务时,补助资金可以全部补给小农户,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小农户和服务主体,但补给服务主体的资金量不得超过补助总量的40%,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以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100元/亩为例,补给服务主体的资金不得超过40元/亩)。家庭农场享受补助应根据其身份是服务主体还是服务对象来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
根据文件要求制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推动项目实施规范化。按照“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项目有监管”的“六有”标准,通过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选择服务主体,优先选择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经区级公示后承担项目实施。同时,要求各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送点击登录查看备案。
(二)项目实施
在项目各实施阶段,强化全过程动态管理,区****
(三)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
各服务主体实施的“耕、种、防、收”环节完成后,向区****
在检查验收中发现服务主体未完成计划面积、不按约定镇村服务、服务质量投诉较多等问题,将予以扣除相关补助。对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合格、农民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不仅要取消项目资金补助资格,且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承担财政资金支持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资金用途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农机装备、购买农资、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不得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获取补助;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同一服务主体不得向不同部门重复申报补助资金;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五)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给予总体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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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了做好渭南市****
一、项目实施内容
重点支持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2025年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2万亩,促进农业稳产增收与节本增效。
二、遴选对象
区****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条件
(一)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
(二)经区级以上相关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家庭农场认定书。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选择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服务主体填写《渭南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作业机械清单及照片;
4、相关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复印件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5.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及法定代表人征信的相关证明;
6.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获得荣誉。
(二)遴选
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对申报主体进行相关资质审核,区****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承担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至****下午18:00。
请申报主体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18:00前,申报主体应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渭南市****
报名地址:渭南市****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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