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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新疆塔城地区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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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详细情况
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预算金额: 18.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标的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标的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负责实施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584.87万元。主要新建设集装箱堆场15210平方米,仓库15000平方米,集散分拨中心9350平方米及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为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需采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需满足的要求:(1)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涉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监理或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6名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要求需满足:需具备2名及以上水土保持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至今)承接类似铁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或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至今)参与的类似铁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或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8
备注:
项目资金来源为发改委年初预算重大项目前期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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