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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岐安置房绿化改造工程

福建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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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展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聚久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岐安置房绿化改造工程 已由 南屿镇党政办公室 以 南党政办(2025)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南屿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9053元,K值为:10%,发包价为:11614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高岐安置房绿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05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31 日至2025年 8 月 6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福州市****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若在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14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地址:福州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上述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闽侯南屿镇,

邮编:350109;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包工、王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高新区****

地址:闽侯南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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