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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购说明
1. 直接采购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新城区新建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现依据《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5.1.4条规定“直接采购适用于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或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新城区新建市****
2.2 计划服务时间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的规定执行。
2.3 服务地点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3. 供应商资格条件情况
3.1拟选择供应商名称: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具备资格条件情况: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两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不能共用一组人员和施工组织设计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10时00分至****10时00分进行报名。
4.2采购报名及采购资料的获取地址:“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https:****。(进入大企汇平台注册账号,网址:“https:****”,注册账号后补充基本信息、完成企业认证、完善经营信息。平台技术联系电话:****)。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https:****登录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提交前必须在“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上传附件(PDF格式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
5.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10时00分。
5.4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大企汇采购平台(https:****/)
6.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综合部
电 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电 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呼和浩特市****
电 话:****
联 系 人:弥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