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编制《海南经济特区
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效果评估
报告等工作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海南经济特区****
一、
服务项目名称:
编制《若干规定》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2024-2025年度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运力分析报告以及设计旅游客运车辆车身外观标识等3项。
二、
服务费用及要求:
以10万元作为控制价,本次报告编制等工作计划在45天内完成。
三、
服务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编制《若干规定》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包括推动该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含宣传、贯彻法规的主要举措,配套规定的制定情况等;该法规主要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其他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打算,修改完善或者废止法规的建议。
(二)编制2024-2025年度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运力分析报告。主要包括
近两年来旅游客运发展现状、运力投放、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分析本省旅游客运市****
(三)设计旅游客运车辆车身外观标识。在原有旅游车外观标识基础上,适当调整内容、大小、底色,以满足企业在经营车身广告的需求,提高企业自主经营灵活度。
四、
采购方式:
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比价,符合条件且报价低则确定承接该项目。
五、
项目承接主体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一承接主体,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海南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了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熟悉道路运输业务,具备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业务咨询、考核评价的专业能力;
2.承担或者参与过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以及规划编制、课题研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质量信誉考核等相关工作;
3.具有现聘任在职的、能够胜任编制《若干规定》实施效果评估报告、2024-2025年度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运力分析报告以及设计旅游客运车辆车身外观标识工作的项目专家团队;专家团队成员具有对应职称的,可作为比价加分项目。
4.承接主体及项目承接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无失信行为记录。
六、
承接主体比价工作流程
(一)
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9时起至8月1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客运科(副二楼)209办公室;
3.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报名材料分为2个部分,承接主体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第一部分为资质类审核材料,具体如下: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资格审查申请表;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5)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机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资信等级、咨询或考评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9)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运输专业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10)工作业绩。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以及规划编制、课题研究、交通运输行业评估、评审、现场审核等相关服务工作内容。
第二部分为评审文件,具体如下:
即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包括报价及测算依据,内容全面性、人员资质条件和分工科学性、责任划定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阐述性资料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二)
资格审核
由点击登录查看客运科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材料的第一部分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接收函并妥善收存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所有申请文件,出具退件函并说明理由。
(三)
组织比价
由点击登录查看客运科对承接主体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比较,择优推荐一个机构为本次项目承接主体,同时推荐一个机构为本次项目替补承接主体。
(四)
结果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召开局党委会议,听取客运科关于公开比价工作及推荐承接主体、替补承接主体等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本次项目的拟定承接主体、替补承接主体,然后按有关规定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
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公示期间收到的情况、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比价结果的,由点击登录查看与承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具体事项并严格按协议履行。
七、
特别声明
(一)本次实行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
(二)比价确定的承接主体要对相关报告有关内容质量结论以及设计成果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签订的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三)报名资料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四)本文件凡涉及时间的,除非特别说明,全部按工作日计算。
(五)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比价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36.101.208.106:9090/LvyouKeyun/)同时予以公布,请注意查阅。
2、本次比价结果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36.101.208.106:9090/LvyouKeyun/)同时予以公示,请注意查阅。
(六)各企业在报名及公示期内如有疑问、投诉和异议的,必须通过传真等方式书面提出,或直接递交书面材料。
(七)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海南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现行政策执行。
八、
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杨潞、谭明月
电话:0898-****
邮箱:kyk****@163.com
知道路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