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拟规范整合眼科、精神治疗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省医保局规范整合了眼科、精神治疗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其中,表格中黑色字体部分为国家立项指南内容,按要求不得修改,请对标红部分提出意见建议(见附件1-3)。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后,于8月14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至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联系人:宋 歌 ****
邮箱:****@126.com
附件:1.河南省拟规范整合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2.河南省拟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3.河南省拟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4.河南省拟取消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5.河南省拟取消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6.河南省拟取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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