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经济开发区绿色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利津经济开发区绿色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经通过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7-37****-865336),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利津经济开发区绿色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E******** 工程概况:项目规划占地约120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面积约3800㎡,层数6层;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共2跨,跨距30m,桁架载重150吨。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计划投资:工程总承包标段计划投资5100万元,其中设计费77.00万元,工程施工费计划投资约5023万元;监理标段计划投资23万元。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利津县****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养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 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利津经济开发区绿色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施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工作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3.1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1.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1.2.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2.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4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1.6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6.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2.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5 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于****00时至****9时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需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5.1截止时间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1时间:****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利津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谭肖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利津县**** 监督电话:****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巴先生 **** 5.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