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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点击登录查看大梧管护站山场木材定产定销(含新造林及抚育)项目公开挂牌交易,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大梧管护站山场木材定产定销(含新造林及抚育)项目
三、公告期限:****至****
四、伐区情况
1、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大梧管护站
2、采伐类型方式:主伐-皆伐
3、资源状况一览表(详见伐区设计书附件):
上杭白砂林场 | 标的序号 | 采伐 | 管护站 | 林班 | 大-小班 | 采伐面积 (亩) | 商品材 出材量 | 商品材各树种出材量(m3) | 薪材 (吨) | ||
杉 | 松 | 杂 | |||||||||
1 | 闽国场采字【2025】3014号 | 大梧 | 113 | 13-010(2) | 60 | 472 | 99 | 323 | 50 | 160 |
五、山场评估
1、意向受让方应对招标伐区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山场林木价值作综合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参加招投标,均视为其对所投标的山场情况已经作了全面了解,对其所投的标的物的伐区位置、面积、周界(伐区边界木)、数量、质量、价值以及招标方所提出的有关事项表示认可,自愿参加招投标,自负盈亏风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
六、竞买规则
1、本期木材定产定销竞买必须有3家以上(含3家)竞买人报价方为有效竞买;竞买方式:明标暗投,设置起竟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一次报价,报价不低于项目起竞价(含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时间显示先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
2、竞价时间
报名起始时间: | **** | 08时3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 | 17时00分 |
竞价起始时间: | **** | 10时00分 |
竞价截止时间: | **** | 10时30分 |
3、起竞价(标底):贰拾捌万捌仟贰佰贰拾陆元整(288226.00元)。
4、竞价阶梯:2千元及其整数倍。
5、本次竞买报价含木材生产工资及薪材生产工资。①木材生产工资:225.00元/m3,②薪材生产工资:155.00元/吨。
6、林地准备、造林、抚育单价以《2025年新造林及抚育项目施工承揽合同》为准。
7、竞价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
8、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项目报名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入系统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正式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竞价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由于竞价人竞价材料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进行有效报价的,均视为竞价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9、在竞价当天登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找到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价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
10、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竞价人务必详细阅读标的竞价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标的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竞价人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竞价人承担,并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如因意向竞价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与林权方和本平台无关。
11、竞价人的报价时间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s:****。
12、如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s:****。
七、报名事项
1、本项目参与者必须有木材采伐或生产等相关及有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并且可办理与劳务项目相对应的工伤保险;报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2、本公告日起至****17:00前,欢迎意向竞价人来人来电咨询或登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见材料清单及附件
(1)报名材料清单
(2)项目清单及价格表
(3)竞价申请书
(4)《木材定产定销合同》
(5)《2025年造林及抚育项目施工承揽合同》
(6)保证金缴交凭证
3、保证金
(1)意向竞价人应于****17:00前(到账为准)将交易保证金共叁万元整(30000.00元)缴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838888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②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标的保证金,(如:****项目交易保证金)
(2)交易成交,由竞得人缴纳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至点击登录查看,收费标准:正向竞价项目服务费按照每宗成交金额的2‰收取,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超过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取;反向竞价项目服务费按照每宗成交金额的2‰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超过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取。
(3)未竞得单位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4)交款:开工前,竞得人将中标金额转入林场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由点击登录查看将竞得人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转入林场账户。
(5)退款:伐区****
八、木材定产承揽约定
1、生产工资
本伐区的木材生产成本包干定价为:商品材生产成本225元/立方米,薪材生产成本155元/吨,包括项目具体如下:
(1)生产性燃油费、机械费用等:钩机和铲车开设(维修)集材道、油锯伐倒造材、叉车装卸、吊机和抓机装车、林区****
(2)人力工资及其它费用: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倒树、打枝修节、造材、集材、整堆、木材看护、道路开设及维修等工序所需人工辅助生产的工资费用;过田过路赔偿费、伐区****
2、施工要求
(1)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山场进行伐区****点击登录查看林木采伐伐区拨交单》,办理签字手续后,乙方方可进行采伐。
(2)乙方必须在伐区拨交后组织开展木材生产,在****前完成木材生产任务(含集材、木材进仓、伐区清理),并通过甲方验收,同时将伐区交付甲方整地造林。否则,每逾期一天扣木材生产履约保证金5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是否给予适当延期。
(3)乙方在木材生产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防火林带不得采伐;因生产造成林场防火林带或伐区外林木受损,根据损害程度由乙方负责赔偿;伐区内若遇珍贵树木(如:樟树、楠木、檫树、红豆杉等)不得采伐。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开设集材道路,做好农田、饮用水水沟等保护工作,应遵照少破坏林地的原则,禁止超宽开设集材道(实土宽度<3.0米),避免破坏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并自行妥善处理与此相关的赔偿问题。乙方因木材生产需开设集材道,属甲方辖区****
(5)乙方自行解决伐区****
(6)乙方自行处理涉及到国防线路、高压线路、养殖场、花果场等单位的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7)当产材量达到设计数+10%时,应先停止采伐,报甲方申请补办采伐许可证后,方可继续采伐。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木材生产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如:油锯、钩机、抓机、农用车等);运输(倒材)车辆要固定,并将相关驾驶员、车辆等合法证件报甲方安办备案。
(9)乙方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发生,做到依法依规组织木材生产销售。
3、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施工员,负责伐区施工和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2)倒树采用油锯或弯把锯,严禁使用刀、斧倒树;伐根力求与地面平,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3)要合理造材,提高木材利用率,伐区内尾径4cm,长度1.5m的必须造商品材,逐根检量。
上述各项质量要求合格率达90%以上,乙方若未达标的,甲方按伐区木材生产数量扣木材生产履约保证金5元/m3给予处罚。
4、伐区清理
伐净应伐木,伐区****
5、伐区木材生产管理
乙方必须根据伐区出材量的大小,开辟相应木材堆放场地,设立伐区临时货场;设置看守工棚,配备专职木材管理员,负责木材进仓、归楞、出仓等管理和看护。
6、安全生产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生产,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安全生产原则,乙方必须严格按生产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在木材生产、销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负责木材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木材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民事(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乙方应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招用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反应灵敏的男性工人,并为从业人员全员办理工伤保险、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禁止私招乱雇,禁止先上山作业后补办用工手续等违规行为,在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生产安全。
(2)乙方必须在伐区醒目位置及时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加强伐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劳动保护用品到位和正确使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甲方有权检查伐区木材生产、安全生产等工作,对伐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告知书》指明的问题,及时整改。
7、护林防火
(1)乙方必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在伐区内吸烟,做好用火安全。如因野外用火不当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其民事及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伐区林木拨交给乙方后,伐区林木的生产经营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做好伐区林木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检查验收
乙方木材生产(倒材)和其它生产作业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抓紧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要求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有:伐区****
9、违约责任
(1)在乙方逾期未完成或拖欠中标木材款等情况下,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有权就山场剩余林木或堆头木材按市场价格进行拍卖处理,折抵乙方所欠缴的木材款及违约金额,同时甲方也可通过司法诉讼追回应有所得。
(2)木材生产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预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伐根高度:合格率达不到90%的,甲方按伐区木材生产总数量扣木材生产履约保证金5元/m3给予处罚。
(4)伐区****
(5)乙方必须在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按照拨交的面积、采伐方式进行采伐作业,不得越界和超量采伐。否则,除没收乙方预交的木材生产履约保证金外,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伐区****
九、木材定销约定
1、销售方式:上述伐区所有的商品木材和薪材全部归乙方销售。
2、木材检验:由甲方指派木材检验员到伐区或临时货场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量,并开具检尺码单。
3、其他约定
(1)乙方调运木材时,必须在甲方指派的木材检验员到达现场后,才能装车。开具检尺码单后,方可运输。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林政管理有关规定,守法经营。
(3)设立缓冲区。伐区木材生产数量上封顶、下不保底,即:出材量不得超过审批数量;同时,在采伐中应预留20%面积的暂缓采伐区,实际出材量超过审批数量10%以内的,受让方应交纳超出部分木材的金、税、费、林价款及生产工资税收;实际出材量超过审批数量10%以上的,应立即停止采伐,必须由上杭白砂国有林场补充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后方可采伐,受让方按中标均价补交木材款。
(4)现行政策规定的木材金、费、税由甲方负责,其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木材盘车及装车、临时货场(堆头)租赁等销售费用)。
(5)伐区拔交后,其山场管护和货场(堆头)木材看管均由乙方负责,并做好防火防盗,若造成木材短少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在生产、销售中产生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期交款,若未能及时交款,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进行木材生产运输;若超过交款时间30天未交清,自动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木材腐坏变质、务工损失等,由乙方赔偿。
(7)乙方应严格按税务要求规范使用木材发票。
(8)因政策原因造成松木无法砍伐和本地销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特别风险提示
1、伐区****
2、伐区的木材生产实际数量有可能会低于采伐证审批的数量,受让方应自负盈亏,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上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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