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官路乡李处水库水源保护区****
为优化调整浦城县****
一、报价项目
官路乡李处水库水源保护区****
二、工作要求
饮用水水源的取消报告,须满足遵守下列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有效版本适用):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HJ 338-2018);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
6.《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35-T 772-2023);
7.《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
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咨询、环境监测或水资源论证等相关内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取消、调整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技术团队应包含水文地质或环境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提交成果
《浦城县****
五、报价材料与提交要求
报价材料应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与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报价单应明确编制服务总费用(含税)以及各项费用构成(如勘查费、监测费、报告编制费、评审费、打印装订费等)。
六、截止时间
此次报价仅作为浦城县官路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采购预算控制价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于****前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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