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库区****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
三、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展大门外侧花岗岩地面及库区****
四、项目预算:4.23万元
五、项目内容:项目一:为本中心大门外侧花岗岩沉降地面修缮项目,包括:施工现场防护及围挡、拆除沉降破损路面、垃圾外运处置、现浇混凝土基础、恢复铺贴花岗岩路面、清理现场。
项目二:为本中心库区****
六、供应商要求
1.项目建设采用的建材及施工技术符合采购方要求。
2.自签订合同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
3.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故障,应无条件及时维修解决。
4.项目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如出现非人为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缮。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报价单(按照采购方所需服务项目进行报价)、联系方式等。
2.报价文件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施工方案等);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我单位有权拒收。
八、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采取再次报价,并按以上方式确定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投递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合肥市****
报送投递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截至8月4日下午17时,逾期停止接受任何形式报价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开展大门外侧花岗岩地面及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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