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第三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1、原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中“机制砂(t)、国产石油沥青(m3)、国产改性沥青(kg)、沥青路面碎石(1.5-3.5cm)(kg)”的单位修改为“机制砂(m3)、国产石油沥青(元/t)、国产改性沥青(元/t)、沥青路面碎石(1.5-3.5cm)(m3)”。
2、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3、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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