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评分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B)项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项要求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商务部分: 7.0分 技术部分:33.0分 投标报价:60.0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
3.2.4 | 低于成本评审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项规定进行评审。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2.0 | 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款,得 2 分。 |
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承诺 | 5.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应包括:人员机构、安装培训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优得 4-5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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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2) | 技术 评分标准 | 材料设备质量保证措施 | 6.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4-6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6分) |
投标材料供货进度措施 | 6.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4-6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6分) |
运输方案 | 6.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输方案是否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4-6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6分) |
应急保障措施 | 5.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4-5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
对投标人相关服务能力的评价 | 5.0 |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计划、人力物力的投入以及供货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服务能力优得 4-5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分) |
协调措施方案 | 5.0 | 根据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保底交付各环节的协调计划安排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得 4-5分,良得 2-4分,一般得 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分) |
注:技术评分因素可从对投标材料整体评价、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相关服务能力的评价等方面设置。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为准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 1)分,每低1%扣0.5(不少于0.5)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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