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延安能源产业服务基地(延长石油生产生活配套保障项目)P3-23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 63.44 亩,总建筑面积 15173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4183 ㎡,地下建筑面积 P3-23 地块 37550 ㎡。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项目位置:陕西省延安市延州大道以东延安能源产业服务基地(延长石油生产生活配套保障项目)P3-23地块项目经理部
2.2招标编号: ****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为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计进场时间 | 技术指标 | 包件 | 备注 |
1 | 免拆模保温一体板 | 5mm粘结加强层+65mmXPS挤塑板+23mm聚苯颗粒粘砌浆料+7mm聚合物砂浆 | 平方米 | 25277 | 2025/08 | JG/T287-2013 | A包件 | 楼号:1#、2#、3#、5#、6# |
2 | 免拆模保温一体板 | 5mm粘结加强层+60mmXPS挤塑板+23mm聚苯颗粒粘砌浆料+7mm聚合物砂浆 | 平方米 | 20197 | B包件 | 楼号:4#、7#、8#、9#、10# | ||
合计 | 45474 | |||||||
招标人要求: | ||||||||
1.定价模式:单价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供货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 ||||||||
2.税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
3.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20日核对上月 21日至本月 20 日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的60%,6个月内支付33%,(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若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或足额支付甲方工程款,导致甲方资金短缺,甲方同时降低乙方支付比例,不视为违约;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
4.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 ||||||||
5.验收方式:结算以通过验收用于实体施工的面积结算,涉及进场材料检测及最终验收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4按照延安市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注重保温材料施工,堆放安全,外墙保温材料、隔墙板、免拆模板等建材应到市墙改办进行诚信登记备案。投标人需提供延安市建筑节能产品书面诚信承诺登记证明,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交融智链系统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5时至****15时(10天)(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融智链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参与,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报价单位A、B包件二选其一,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A、B包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仅可中标一个包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件 (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 招标编号(包件号)+延长石油能源小镇项目免拆模保温一体板标书款,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14:00前发送至邮箱:****@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延长石油能源小镇项目免拆模保温一体板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标书费收款账户:延安能源产业服务基地(延长石油生产生活配套保障项目)P3-23地块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09811-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点击登录查看”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交融智链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点击登录查看”,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16时00分至****16时00分(10天),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融智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融智链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分为A/B包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包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在投标结束前从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招标编号(包件号)+延长石油生产生活配套保障项目免拆模保温一体板投标保证金,(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不按此要求备注者财务将按误交款退回),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延安能源产业服务基地(延长石油生产生活配套保障项目)P3-23地块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09811-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融智链系统上发布。
7.开标
7.1 开标时间:****16时00分。
7.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交融智链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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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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