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YC****(CGQ))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勉县****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勉县****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勉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勉县****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勉县****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采购)
(1)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对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状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状况做出真实、合法、有效的承诺。
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本次采购,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包括未提供清单)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未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4.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时间:****至****,每天09:00:00至12:00:00,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汉中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汉中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
七、其他
1. 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勉县****
联系人: 税利鹤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汉中市西一环仁和春天11栋2单元23层
联系人: 折红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