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锦市分行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锦市分行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采购范围
职工餐厅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负责提供职工餐厅的餐饮服务、出品及用工管理,即按照招标单位要求负责职工餐厅服务管理、加工制作、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客饭服务等工作。
(三)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度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服务期限为****至****;第二个服务期限为****至****;第三个服务期限为****至2028年8月 31日;续签合同在服务期内根据双方自愿原则,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若采购单位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单位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二、项目服务要求
职工餐厅的日常餐饮制作、餐厅各项服务与管理等。
1.早餐:凉菜4种、面食4种2粗2细、粥3种1粗2细、豆浆、煎蛋;
2.午餐:主菜4种两荤两素1汤、主食4种2粗2细、水果一种或酸奶;
3.其他服务:食品的外卖服务,目常招待服务,逢年节传统食品制作,逢年末决算日夜间餐饮服务,餐厅的大餐厅、小餐厅及后厨功能区的卫生保洁服务。
4.职工餐厅管理工作:餐厅大小餐厅、后厨功能区的资产、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物资安全、水、电、气安全及人员的管理。
5.配备工作人员要求:厨师2人,水案1人,面点2人,洗碗工1人,服务及保洁1人共7人。
6.供应商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录用。
7.职工餐厅服务外包招标不含餐饮原材料采买。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书和本合同内容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职工餐厅管理制度和或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接受职工餐厅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和职工餐厅管理的意见建议,做到遵纪守法,承担项目报价书中列明的费用(应属于甲方承担的费用除外)。
2.供应商为餐厅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及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应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服务期间因管理原因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及规范,按计划制定一周食谱,做好成本核算,按服务要求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及技能等培训,及时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管理任务。
4.服务期内餐厅内的固定资产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使用,供应商有义务保护好招标方餐厅提供的设施设备,如有人为责任损坏应折价进行赔偿。
5.服务期满,供应商应将做服务的餐厅及设备(合理的自然磨损折旧除外)交接给职工餐厅,如有认为责任损坏应折价进行赔偿。
注:投标供应商需对上述内容全部进行响应,并不得作负偏离,如未完全响应或作负偏离响应,则判定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度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服务期限为****至****;第二个服务期限为****至****;第三个服务期限为****至2028年8月 31日;续签合同在服务期内根据双方自愿原则,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若采购单位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单位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供应商及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企业信誉,无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转等不良状态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4)供应商及法人,企业征信与个人征信中,无严重不良记录。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方式: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3、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资料携带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进行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以辽宁省分行名义发布,但实际采购人为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