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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教学区26号楼租赁权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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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30.50 万元(首年) 出租面积
约6808.55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浙江省 杭州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出租标的地址 杭州市****
交易机构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浙江理工大学(产权方),产权方委托出租方点击登录查看管理出租标的。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奥的斯电梯2台、空气源热水1套、无负压系统1套等。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出租方有权另增设同类业态经营场地(出租方也可能经营与现商铺经营项目相同的业态),以满足学校需求。本次标的中的商铺经营项目,与出租方后续出租的其他商铺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30.5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前五年不变,第六年起,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5%;租金不包含管理费水电费等。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在动态报价成交后3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综合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如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约定被出租方部分或全部扣除,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至100万元;承租方若在租期中途退租,则没收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所需的证照、相关许可、装修图审报批、消防及治安等等相关审批和验收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按规定标准收取。管理费100000元/年。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装修并开业,逾期出租方可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解除合同。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换使用或抵押。 7、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原则性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承租方竞拍之前应进行场地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物现状,根据经营环境综合评估,进行合理报价。合同期内,除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免租政策外,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予租金减免。 看房联系人:陶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 10、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承租方装修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约3000元/平米),装修、硬件设施应完全达到承租方获得授权品牌的标准,装修竣工后,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
租期 9年零2个月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向出租方递交书面《运营方案》(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意向方资质证明: ①营业执照 ②信用证明 A、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显示查询日期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查询记录; B、意向方及意向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持股10%及以上股东)、本项目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显示查询日期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C、意向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显示查询日期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记录(https:****/); D、意向方及意向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持股10%及以上股东)、本项目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与点击登录查看或浙江理工大学的司法纠纷的申明; 如上述资料证明不足,出租方可进一步要求意向方出具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重大纠纷与法律情况意见书”等其他资料。 ③资金实力证明(本条设置原因:本项目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约400万元左右,装修投入约2000万元左右,资金应覆盖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半以上的装修预付款) 意向方须提供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流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2)运营经验证明及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证明: ①意向方(仅限其自身)拥有1个以上(含)正在经营的浙江省内商业体(经营业态须包含连锁住宿酒店)运营经验,且单体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含),须提供相关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定位地图、标的照片。 ②意向方拟定的本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或意向方公司员工,并应具有3年以上商业地产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须含连锁住宿酒店运营经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如项目负责人是意向方员工,须提供意向方替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2025年4月、5月、6月);如项目负责人是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3)运营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态与布局图(出租方提供CAD图纸)、装修预算、详细可行的经营内容、投资回收周期测算(要求测算的年营业收入不得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并提供依据;装修投资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约3000元/平方米)、相关品牌授权书等,意向方仅允许提供一个运营方案。 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依据、执行标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运营方案审定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后不得进行调整】。 3、意向方须凭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实地查看房屋现状,签署风险知晓确认书、竞拍承诺书等有关文件【执行标准:报名时提供出租方出具的《实地勘察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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