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兰县****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危废间、加药及污泥压滤间,框架结构;在原有湿地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竖流式沉淀池等);新建污泥干化堆场;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兰县**** 2.1 项目名称:普兰县**** 2.2 建设地点: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 2.3 建设规模:新建危废间、加药及污泥压滤间,框架结构;在原有湿地范围内新建污水处理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竖流式沉淀池等);新建污泥干化堆场;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和验收等工作、施工、设备购置、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 工期:27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EPC总承包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兰县****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人员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8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9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普兰县**** 获取时间: **** 19:00 -- **** 19: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普兰县****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10:1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普兰县**** 开标时间: **** 10:1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2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8.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 8.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 8.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