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露地蔬菜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SCWDZB(2025)30号)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山露地蔬菜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7.92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高山露地蔬菜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山露地蔬菜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山露地蔬菜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提供注册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要求报送信息查询的网络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广元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元市****
七、其他
高山露地蔬菜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广元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广元市****
联系人: 薛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