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区****的公示
关于下达2025年区****的公示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相关要求,将《关于下达2025年区****的公示》(大足委农组办发〔2025〕11号)予以公示。
区农业农村委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 12345
电子邮箱:****@163.com
中共重庆市****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大足委农组办发〔2025〕11号
中共重庆市****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根据****(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预算安排,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9850万元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一)大足区****
(二)大足区2025年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壮大市****
(三)大足区****
(四)大足区****
(五)大足区****
(六)大足区****
(七)大足区2025年林业保险项目50万元。(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八)大足区2025年大足黑山羊统防统治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
(九)大足区****
(十)大足区****
(十一)大足区****
(十二)大足区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
(十三)大足区****
(十四)大足区****
(十五)大足区****
(十六)大足区****
(十七)大足区****
(十八)大足区****
(十九)大足区****
(二十)大足区****
(二十一)大足区****
(二十二)大足区****
(二十三)大足区****
(二十四)大足区****
(二十五)大足区****
(二十六)大足区****
(二十七)大足区****
(二十八)大足区****
(二十九)大足区****
(三十)大足区****
(三十一)大足区****
二、工作要求
(一)取得项目补助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属性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项目所在镇(街)、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及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照进度、质量要求进行建设,确保项目所在辖区****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肩负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并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对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带动农户及脱贫户增收等数据进行收集和详细统计,并做好建设前、中、后的对比分析工作(包括影像),真实、客观地反映衔接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果。
(四)强化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镇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及资金规模下达情况进行公示,项目涉及镇(街)、村(社区****
(五)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按照项目档案资料清单(附件2)收集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六)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施单位要按照设定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镇(街)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严格项目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扎实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请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扎实做好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将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录入系统,做到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匹配,项目与脱贫户受益情况关联,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
附件:1.大足区****
和项目安排表
2.项目档案资料清单
中共重庆市****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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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