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5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5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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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窗帘及类似品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450,000.00 | 1(批) | ¥45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产品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1)该项目采用据实计量,成交后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2)实际结算金额: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成交单价。
(二)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结算价款;付款时,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35%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