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5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验收服务单位询价比选公告
根据财务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海南省商务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开展2025年东方市****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2025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验收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按照《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要求为依据,按流程通过核查材料,现场核验建设内容、设施设备、投资金额等形式对我市2025年纳入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荐项目库的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对项目建设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审核,出具详细的验收审核报告,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合法性。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项目评审服务等业务全部完成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
(三)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2024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搜索截图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公司简介及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八)项目运营或审计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九)验收方案;
(十)报价函;
(十一)承诺函。
四、最高限价
项目收费不能超过9千元(含税价)。
五、申请文件递交
(一)密封:申请文件确保密封性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文件份数: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申请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递交地点:海南省东方市****点击登录查看;
2.报名时间:****至8月6日(8:00—12:00,15:00—18:00)。
3.递交申请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点击登录查看公告栏公布。
七、联系方式
单 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