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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翻新天宫殿垃圾中转站围墙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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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委托对维修翻新天宫殿垃圾中转站围墙(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57,029.01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57,029.01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对两江新区天宫殿垃圾中转站的围墙进行维修翻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一)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157,029.01 1(件) ¥157,029.01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在2025年8月 15 日09:00-11:00(北京时间),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完整投标文件扫描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报价(投标人线上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扫描件中的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40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其竞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重庆市****

(3)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1.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竞采文件发布之日前一期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主城地区的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竞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2.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标后不调整。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中标人自行考虑运距、弃渣点及相关费用纳入综合报价中,中标后不调整。

(4)安全文明施工费: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

(5)措施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标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

(6)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7)税金按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

(三)付款方式 :

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7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无中标人责任后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中标人,不计息。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157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履约保证金:

1.担保形式:现金或现金转账。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3.担保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递交,若中标人未按时递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拉入招标人黑名单,招标人有权依法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4.退还期限及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中标人提交申请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七)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竞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采文件及补遗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洪威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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