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三桥改建提升第一批交改项目一标(滨盛路江汉路口及时代大道路口交改工程)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发起人(杭州滨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签署协议《钱江三桥改建提升项目滨江区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实施费用支付协议》,对本项目交易公告及附件部分条款做调整及补充,具体如下:
1、本项目交易公告“四、成交办法4、付款方式”调整为:
(1)预付款: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成、结算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98.5%(不含绿化养护费用)。余款1.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及绿化养护费用,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养护期结束,质量回访(24个月)验收合格后,费用全部结清(不计息)。
2、审核要求调整:
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要求,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若核增或核减超过送审结算造价5%的(不含),则按核增额与超过送审额5%以外的核减额的5%另计追加费用。追加审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结算款中扣除。
3、承包人义务条款调整:
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价5%),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及第三方损失赔偿。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答疑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仔细阅读。凡本澄清文件与交易公告内容及附件不一致之处,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查看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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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泽枫/****
联系地址:杭州市****
发起人:杭州滨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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