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赖村农旅融合产业项目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
致: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6、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8、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9、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福建巴洛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福建盛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17、福建展运建设有限公司18、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9、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20、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1、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福建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23、福建省威扬建设有限公司24、福建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福建九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6、福建昌海建设有限公司27、福建三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9、福建优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31、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1、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3、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5、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8、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39、中闽知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40、福建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1、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2、福建传骅建设有限公司43、福建省松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福建鑫金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5、福建省诚亨建设有限公司46、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福建星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福建晟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0、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52、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3、福建鼎燊建设有限公司54、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5、福建陆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三明市雅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7、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福建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赖村农旅融合产业项目 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嵩口镇高赖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高赖村农旅融合产业项目总投资约43559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高赖村农旅融合产业项目主要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5595元;暂列金:20239元,下浮率为: 8% ;发包价为:402366元。
2.5.工期要求: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
3.9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17:3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至8月2日),于2025年 8月 4日上午10:00分在清流县****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清流县****
邮编:365307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清流县****
联系人:小黄 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
地址:清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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