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高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面积24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独立发热门诊以及门诊外科住院综合大楼16000平方米、精神科综合大楼8000平方米,门诊外科住院综合大楼和精神科综合大楼,包含普通门急诊、医技科、住院部、手术室及行政职能部门等相关功能及辅助科室以及配套用房,同时配套土地(含征地拆迁)、水、电、气、消防、网络建设、电视网络通讯、电梯、空调、中心供氧、污水处理、外电接入、地下停车库、围墙、绿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含医疗设备)等。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立项文件所示内容的全部监理工作(包含外电)。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施工类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