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公开采购市场煤公告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司于8月1日组织外购煤需求进行统一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
发站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r,ar)(kcal/kg) | 干燥基灰分Ad(%) | 全水Mt(%) | 干燥基全硫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灰熔点Ft(℃) | 供货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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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峪口 | 4000kcal/kg | ≤12 | ≤2.6 | 8.1-8.11 |
备注: 混煤/沫煤(粒度<50mm)。
二、
1、中标供应商新能源车进厂不低于60%。
2、本次报价供应商应提前向韩城分公司付50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授标,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用户给予退还,中标用户可作履约保证金使用。(有标的未完成的用户保证金不能再次使用,一个场次对应一个保证金)
3、本次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煤种的价格、数量,本次报价相同煤质采用最低价,报价各供应商最高数量为1万吨。
4、本次报价供应商煤场至少应有招采量50%的煤炭,投标结束后两小时内韩城分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核验,若条件不满足,则不予授标。(供应商应有固定的煤场。)
5、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合格产品,韩城分公司随机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通知装车,若不合格通知供应商立即整改调整,整改两次不合格我公司有权拒收并终止授标。
6、质量以到厂质量为准,第三方监督。
7、实际采购以与陕西省煤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分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8、被采纳报价的供应商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质量要求,按时供货,若未按约定完成,韩城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9、结算要求为两票结算,最终报价=煤价+运费(含税)。
10、履约保证金: 中标的供应商需在****当天缴纳中标保证金(即:不低于中标煤款总金额15%),若供应商在供货周期之内按时按量保质履约,则保证金在结算后退还。未按约定完成,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对无法兑现的客户,将暂停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12、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神州****
银行账号: ********
三、
1、电商系统访问地址: http:**** (需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
2、具体验收方式、质量奖罚、结算方式、纠纷处理等详见合同范本。
3、第一次询价起止时间为10:00-10:10,招标量1万吨。第二次询价起止时间为10:10-10:20,招标量1万吨。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对相应煤种进行报价。
4、联系人及电话: 何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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